税费优惠助力企业向“绿”而行
在阜宁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一直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杠杆调节作用,将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涉及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多策组合,形成合力,激励企业减少排放,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我们做企业的不仅要看生产利润,也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加上现在有优惠政策的帮助,我们更有胆量放手一搏了。”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徐新霞说道。
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秸秆等生物质燃料进行电力生产的单位。今年上半年,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再次进行了环保升级,增加了脱硝喷枪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增设干法脱硫系统以降低烟气中初始硫含量,升级cems系统连续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虽然增加减排设备和系统升级需要资金,但是长远来看,我们投入这笔资金后的绿色收益是远远高于我们当前的投入的。就今年来看,我们企业享受了增值税退税700余万元,下半年预计还可以享受环境保护税优惠20余万元。”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邹必成介绍道。
提到环保设施的改造,赛得利(盐城)纤维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磊也高兴地说:“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了我们企业减排改造的决心,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循环。我们通过设备升级,打造了一个完整的降排链条,从源头治理,减少排放,今年来环保税减免53万余元。”
阜宁特色产业之一的晶硅光伏产业,形成了上、中、下游及装备的全产业链条,把自然资源变成绿色能源,推动阜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我们是真真实实感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好处的,这些税收优惠减免让我们企业升级设备的资金更加充足。去年我们新升级了100多台智能化生产设备,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计划继续进行设备的升级改造,持续提高我们产品市场竞争力。”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朱东说道。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的企业,企业5gw长频现满产满销。享受增值税退税1200余万,享受企业所得税节能减排优惠减免税额143万元,享受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额690万元。
阜宁县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宣传力度。(沈书吉 沈姝)附件下载: